构建一个企业网站所需搜集的企业信息包括:
企业网站备案所需信息:
- 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或影印件;
- 一份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彩色扫描或影印件;
- 一张负责人半身彩色照片(格式为.jpg);
- 主办单位所在地的详细联络方式。
若企业网站为电子商务型,还需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
经营性备案准备工作:
1、申请人向通信管理机构领取《ICP许可证》。
2、申请人获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的业务范围。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信息产业部的在线工作平台,进入“网站备案”系统下的“备案申请”板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表》的相应栏目中,填写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人员、ISP服务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表》。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表》。
(三)准备书面文件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表》。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影印件。
若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所有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影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影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拥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影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影印件。
5、若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提交的影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四)递交
1、将书面文件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编:100080)。
以直接递交方式,经办人需提交身份证影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文件应在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递交。逾期递交将视为未申请。
3、申请人对其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备案确认
1、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备案。
2、申请材料存在缺陷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告知申请人终止原因。
3、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网站备案的主要信息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
4、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有异议,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书面异议声明。
5、异议处理。
6、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向备案网站发放统一制作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
(六)安装备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在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右下方,并将其链接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供公众查询。
创建企业网站所需收集的信息有哪些
您好,1、网址,即您的网站将使用什么网址,国内通常使用.com和.cn的;
2、网站名,即企业为自身网站取的名字,一般使用品牌词,即您的品牌名称;
3、栏目名,即网站上计划设置哪些栏目,一般包括:公司简介、产品展示、企业资讯、人才招聘、联系我们等,这些都比较常见,如有其他需求可进行修改;
4、产品说明,即您的企业产品的一些资料,需先大致设置好栏目内容,以便后续查看整体效果,即提供给开发方的网站需求;
5、网站联络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6.域名备案需使用公司的营业执照。